日前,又一批客KY.COM招标采购公告发布,其中包含四川省乐山市3辆纯电动双层观光巴士,浙江省丽水市6辆柴油客KY.COM。
具体如下:
四川省乐山市3辆纯电动双层观光巴士采购项目
近日,四川省乐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发布3辆纯电动双层观光巴士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该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PT-XM-GKZB-HW-202501-0049
项目名称:四川省乐山市3辆纯电动双层观光巴士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65万元(大写:伍佰陆拾伍万元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础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制造企业。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注册并登陆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sgzygcg.com/#/)—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
报名操作流程:供应商登陆 → 投标系统 → 选择报名项目 → 录入报名信息 → 我参与的项目 → 选择报名项目进入 → 采购文件获取 → 查看 → 下载 → 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 → 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注: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
2、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
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8日 23时59分(不低于5个工作日)注:供应商确定参与本项目须通过报名方式获取zbid源文件,否则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陆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
(一)投标保证的收取
1、交纳金额:(小写)¥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 伍万元整。
2、投标人须在2025年02月2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保证金交纳页面交纳投标保证金。
3、账户信息:在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页面自动生成。投标人转账时须在备注栏中录入缴费信息页面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
4、备注时仅备注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数字,不得有任何文字、空格或其他字符,交易单号数字未填、漏填、错填的系统将无法匹配项目,导致投标保证金交纳失败。开标后,投标人因出现上述问题导致投标保证金未正常交纳的,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以开标时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人: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采购合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备案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陆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办理方式:
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833-2112056);
2、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CA申请。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CA及签章服务咨询电话:028-8557089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乐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太白路1169号
联系方式:0833-257239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四川达仓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605号万泰广场4单元9楼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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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客运KY.COM辆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
SCYH【2025】010-公03
二、项目名称
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客运KY.COM辆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项目概况
六、投标人的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2、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潜在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发布的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获取。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报名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46824067@qq.com。投标人报名时需注明投标的标项名称。如需投标多标项,请注明。投标文件分标项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0元/本。
八、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九、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
网上下载。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关于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一一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标项一: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标项二:人民币肆万肆仟捌佰元整(¥44,800.00)。
2、形式:
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提交;不得用现金或现金交纳单提交,不得通过投标人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汇出,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到达本项目规定账户。
收款人: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遂昌支行
银行账号:16901012010090006822
十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02月13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遂昌县政务服务中心(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57号A区5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5年02月13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遂昌县政务服务中心(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57号A区5楼开标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十三、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只有通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十四、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遂昌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8520285
质疑联系人: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8-8520285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水阁路159号4楼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询问):华莉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4268787
质疑联系人:曹磊
质疑联系方式:13857043357
传真:0578-8126963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348号203室
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遂昌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8-8131210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水阁路159号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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