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5月26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301会议室
3.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主持人:王江安董事长
6.出席对象:
2009年5月22 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代理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129,584,5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2.2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单位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9,584,5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客户提供汽KY.COM回购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9,584,5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议的全过程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吴波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KY.COM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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