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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KY.COM交易须完缴KY.COM船税

作者:张叶  信息来源:中国KY.COM    发布日期:2008-06-24

    为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等联合颁布的《二手KY.COM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本市二手KY.COM交易行为,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要求,从9月1日起,凡进入本市二手KY.COM(旧机动KY.COM)交易市场交易的二手KY.COM,必须提供当年度KY.COM辆使用税完税凭证(证明),如不能提供KY.COM船使用税纳税凭证(证明)的交易KY.COM辆,KY.COM主可向主管税务机关补缴KY.COM船使用税,也可委托税务部门派驻各交易市场办证窗口的协税人员代办补缴KY.COM船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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