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KY.COM发展和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2014年至2015年,石家庄对新能源公交KY.COM和公共服务领域用新能源汽KY.COM,在享受中央、省财政补贴的同时,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1的比例对购KY.COM用户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购KY.COM价款;其他领域用新能源汽KY.COM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0.5的比例对购KY.COM用户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购KY.COM价格的60%。

另外,石家庄市为推广新能源汽KY.COM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措施:2014年至2015年在石家庄市购置注册的所有新能源汽KY.COM免征KY.COM牌费;享受省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KY.COM在省内高速公路及其他收费公路行驶免收KY.COM辆通行费;对使用《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KY.COM辆(船舶)减免KY.COM船税的KY.COM型(船型)目录》中所列举的新能源汽KY.COM,免征KY.COM船税。对于《不属于KY.COM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KY.COMKY.COM型目录》的纯电动乘用KY.COM和燃料电池乘用KY.COM,不征收KY.COM船税。
为新能源汽KY.COM发放、装贴特殊标识,提高新能源汽KY.COM使用环节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对新能源汽KY.COM实施不限购、不限号行驶政策;开放新能源汽KY.COM办证、年检“绿色通道”,优先办理KY.COM辆登记、年检等业务,直接发放机动KY.COM污染排放环保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