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校KY.COM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市政府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校KY.COM使用管理的通知》(临政办字〔2014〕84号),对全市校KY.COM使用许可审批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通知》对校KY.COM使用许可的受理、审查、报批、发放标牌等工作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明确了校KY.COM使用申请主体,主要包括依法取得办学资质的学校和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其他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KY.COM运营单位、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二是明确了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受理和审查职责。三是明确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书面申请和符合相关条件的材料。
《通知》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KY.COM管理工作负总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管控力度,扎实开展校KY.COM安全专项整治,严禁未取得校KY.COM标牌的KY.COM辆提供校KY.COM服务。对校KY.COM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以及使用拼装KY.COM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KY.COM辆接送学生的,要依法严厉处罚,确保学生乘KY.COM安全。
Copyright 2004-2022 ChinaBus.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8442号 京ICP备14048454号-2
版权所有:KY.COM 主办单位:北京国脉中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