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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确定电动汽KY.COM充电服务费标准
文章来源: 南昌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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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制定南昌市电动汽KY.COM充换电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洪价商价字〔2015〕12号

  南昌科陆公交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制定电动汽KY.COM充换电报务费的请示》收悉。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KY.COM充换电报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4]1309号)精神,并参照外地价格水平,经研究,现就我市电动汽KY.COM充换电服务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1.80元(含电费),其中,电动公交KY.COM(客KY.COM)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1.26元(含电费)。充电服务价格可向下浮动,具体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二、换电服务费另行制定。在换电服务费标准制定前运营的服务费由供需双方协商。

  三、本服务费标准自收文之日起执行。

  你公司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在各经营场所对充电服务价格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此复。

  南昌市物价局

  2015年3月31日

(值班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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